什么是弃标?和废标有什么联系?
很多招投标人会把弃标和废标混淆,认为是一样的意思,其实并不然,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含义确有很大的不同,今天就跟西北国际招标代理小编一起来看看什么是弃标?废标和弃标的含义是什么?中标后可以废标吗?弃标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吗?
一、什么是弃标?弃标≠废标
弃标,是在业主发出中标通知后,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的行为。
而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
所以,弃标和废标并不是用同一个含义,各位投标人不要弄混淆了。
二、中标后可以弃标吗?
中标人中标后弃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弃标后退还保证金吗?
中标通知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中标后弃标的是不会退还保证金的,相反,如果是因为不正当的竞争关系或用围标串标手段而出现的弃标,还会追究其赔偿责任。
投标保证金不仅是保证投标顺利进行的措施,也是检验投标人实力和信誉的一种方法。一旦出现弃标,就说明该投标人信誉有一定的问题,应当没收保证金。
四、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后要重新招标吗?
一般来说,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采购企业会依次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投标人因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的,中标结果无效,此时,招标采购单位应该依照相关规定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或者重新进行招标。不过重新招标既增加了采购成本,还影响了采购效率,所以企业也多依次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希望西北国际项目管理小编的整理会对你有所帮助。公司主要从事工程造价、招标代理、政府采购、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同时公司正在火热招商加盟中,欢迎加盟合作。